关于开展吉林省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科协科普部

2022-06-30 16:10:03

吉科协发普字〔2022〕7号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科协,梅河口市科协,各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做好我省科普工作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科协普函基字〔2022〕1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各市(州)科协推荐并经省科协同意的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共计12个县(市、区)(附件1)。

 

二、实施步骤

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认定程序主要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审核、省级检查验收、中国科协择优认定的方式开展。

 

(一)县级自评。各示范县创建单位对照经省科协细化后的《吉林省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测评标准》(附件2),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在此基础上形成县级自评得分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自评报告(包括整体情况、工作亮点、存在不足等)及特色工作案例,相关材料加盖县政府公章后报送市级科协(省直管县报送省级科协)。县级科协将测评内容相关佐证材料作好留档备案,做好随时迎接检查的准备。

 

(二)市州审核。各市(州)科协要做好本地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的指导、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意见后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省科协。

 

(三)省级检查验收。省科协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开展材料评估和实地抽检。根据相关材料及检查结果形成最终推荐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后,向中国科协报送我省推荐结果。创建单位存在一票否决项情况的绝不推荐。

 

(四)中国科协择优认定。中国科协建立跨省抽查机制,组成若干检查组对示范县创建单位进行跨省抽查,提出抽查意见,出具抽查报告。根据各省推荐及抽查情况,中国科协组织评议,提出拟认定示范县名单并公示,2022年底或2023年年初公布示范县名单。

 

三、相关要求

 

(一)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是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工作的社会环境等的重要平台,请各级科协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组织自评、审核等各项工作。

 

(二)请各市(州)科协、省直管县科协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本地创建单位相关材料、推荐报告报送至省科协科普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word版及pdf盖章版)请发至省科协科普部邮箱。

 

联 系 人:省科协科普部 梁雪松    

 

联系电话:0431-85685330

 

电子邮箱:jlskxkpb@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6255号 吉林省科协

 

附件:


1.吉林省2021-2025年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docx

 

2.吉林省2021-2025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xlsx

 

3.吉林省2021-2025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自评表.doc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