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6 15:53:37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这是该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的一大亮点是加强对伪科普的规制,并明确了网络平台对科普信息的审核监管责任。
在信息爆炸的互联网时代,大量的科普信息涌入网络,然而,其中不乏一些“伪科普”内容,它们打着科学的旗号,却传播着错误的信息,误导公众认知,甚至危害人们的健康。据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数据显示,科普仍是网络谣言集中领域。
今天
我们就来揭开“伪科普”的面纱
教大家如何识别和防范
什么是“伪科普”
提到“伪科普”,首先得明确“科普”和“伪科普”两者的区别。
科普
科普是指通过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传播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帮助人们提升认知或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吉林雾凇》科普短视频,在带来雾凇奇观的同时,向人们解释了雾凇形成的原理。
伪科普
伪科普,则是一种误导性的信息传播,它利用科学术语或概念来包装自己的观点,但实际上并不遵循科学方法,只是以科学之名行反科学之实。特别是一些夹杂着科学概念、专业术语的伪科普短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大肆传播,收割无数流量,推销兜售各种保健品、营养品、化妆品等。比如,“转动眼球并配合远近距离交替聚焦,就能降低近视度数”“结石患者不能吃豆制品”……这些说法看着新奇,实则缺少科学依据和严谨论证。
“伪科普”的危害
伪科普的危害不容小觑。作为谣言的一种,伪科普一旦流传开来,极易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其泛滥成灾不仅会导致公众认知的混乱,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严重削弱社会信任的基础。
另一方面,真正的科普工作往往被迫陷入“辟谣”的漩涡之中,不得不充当“谣言粉碎机”的角色,这种局面使得科普工作陷入了一种冰火两重天的困境。
伪科普的泛滥,特别是那些打着科学旗号、借助网络便利传播的貌似专业的短视频,因其煽动性强、迷惑性大、传播面广,不仅误导公众认知、玷污科学精神,还导致许多网民上当受骗。他们不仅因此损失了钱财,身体健康也受到了损害,甚至有的还因此延误了病情的治疗。
如何遏制“伪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上伪科普造谣行为可能触犯法律,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网络造谣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可能构成诽谤罪;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此外,如果网络造谣行为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扰乱了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然而,伪科普信息主体分散、花样繁多、隐蔽性强,给治理提出了较大挑战,因此,全社会必须齐心合力、同向发力、多管齐下,才能剥下网络伪科普的外衣,还科普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强化监管责任
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协调,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完善举报机制调动群众参与,发挥群众的智慧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
落实平台责任
各平台也要切实肩负起“第一道关口”责任,持续优化技防、人防手段,做到守土有责。在内容发布方面,应严格禁止虚假信息、欺骗性内容以及违反科学事实的内容发布和传播。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技术手段识别“违规文案”、拦截、屏蔽和封禁“伪科普”内容,维护健康科普的公益性和严谨性。
做大“真”科普:
科普专家要主动走网民群众路线,积极占领话语高地,重反复、多频率推出更多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优质科普产品,满足公众科普需求,形成“良币驱逐劣币”之势,是清除伪科普的治本之策。
提高公众认知:
网民平时要强化对自身知识的积累,在接收网络科普知识的时候,要学会分辨真伪科普。不能仅仅通过穿白大褂、制服等简单的方式分辨,也要仔细查看科普者的资质等。更重要的是要多方求证,到专业的渠道获取准确信息。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提高警惕,识别伪科普
守护真相与健康
在面对网络上的各种信息时
请保持理性思考
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李娇